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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0日]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教育局安全维稳工作组的指导要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活动为宗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相关各项要求,结合我园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有效防止各类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为全面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工作领导机制,推进相关制度全面实施,学校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园工作的实际,通过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措施和考核,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全面实施,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三、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振玲   红峰幼儿园园长
副组长:陈丽婷  红峰幼儿园安保、总务主任
成  员:金磊、俞晓燕、何玮、周纯、孙萍
由陈丽婷负责日常“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落实的相关工作。
 
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安保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57554966
具体分工:
组长、副组长职责:
1.组长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园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完善具体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头,使每一位教职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要求和方法;实施对安全工作日常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准确掌握工作动态,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2.副组长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协助组长具体管理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召开安全卫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布置开展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常对幼儿园建筑物、水、电、食品卫生、活动场所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教职员工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加强对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幼儿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组织幼儿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提前检查周边的安全隐患,反复交待安全常规及要求,教给幼儿自我保护常识,严防幼儿之间推挤、猛撞而造成的事故出现。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活动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幼儿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幼儿健康成长。
2.保育教师: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幼儿,及时清点幼儿人数,掌握幼儿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除直系亲属(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外,其他人接孩子一律凭《幼儿接送卡》,并与接送人电话进行落实后,才能放行。
四、工作制度
1.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2.例会制度。每月月底召开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园安全稳定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3.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具体要求,学校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校园网、橱窗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深入学习,使广大教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努力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人人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制度,强化责任
1.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学校各条线分管的校级行政、各职能处室是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和督促的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具体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行政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切实履行好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教职员工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是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体教职员工牢记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按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开展教育教学等各类活动,层层落实到各年级和每一位教职员工。
3.充分发挥园长室的牵头作用。由园长室牵头制订各具体岗位的安全责任书,并与各分管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各部门与班主任、保育员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严格考核,逐步完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工作,每月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考核一次。
2.加强过程管理。认真做好平时的检查记录工作,为考核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公平、透明,将干部职工履行岗位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情况纳入业务考核,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学年度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实施严格的考评奖惩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严格责任追责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追责制,对于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法律、法规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一岗双责”制实施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收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总结,适时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促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顺利实施,尽快形成安全工作的新局面。
 
昆山市红峰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