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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红峰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9日]

一、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家园关系,杜绝不正常的家园交往,树立幼儿园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定期向家长进行各类调查,征求家长对学校管理、服务、教师保教态度和能力等的意见,发挥家长督促、管理作用。

三、建立家长委员会

⒈家长委员会由各班1—2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⒉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⒊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四、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⒈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利用暑假对每位幼儿进行家访,以后每学年普访一次,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⒉建立家长园地、家园联系手条、幼儿个人档案,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素质报告单。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创编幼儿园园报,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各类活动情况及教育动态。

⒋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五、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⒈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⒉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⒊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⒋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⒌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